1、隨著工資的增漲和電腦價格的下降以及電腦的普及,電腦已經由高檔辦公設備轉變為普通辦公設備。從2013年3月1日起,公司不再給各工地配備電腦等辦公設備。
2、公司所有現場監理人員,都必須自行配備和使用電腦。
3、公司原有的電腦經估價后由現使用人優先購買;現使用人不愿意購買的,可由其他人購買;如無人購買則再次估價(降價),仍按上述原則處理。
4、工地現用的打印機等設備,經估價后由現任總監購買。
5、實行了經濟責任制的監理機構(包括按比例上繳和按比例提成的),監理組除了電腦以外的辦公設備、常用檢測工具及生活用具,一律由總監購買,不得攤銷。
6、如工地必須添置水準儀,由總監購買,公司另行補助40%,產權歸總監所有。如工地必須添置經緯儀等大值儀器、設備,由總監購買、公司出資60%,使用完畢交給公司,產權歸公司所有。
7、現場監理人員憑與電腦設備相關的發票,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經總監簽字確認后,到公司報銷800元。監理人員沒有自行配備電腦或不能利用電腦開展監理工作的,總監不得簽字。發票金額達到3200元的,后三年可憑總監簽字的便條,每年分別領取800元或總監確認的低于標準的金額。
8、現有電腦、打印機等設備,由公司估價小組進行評估,估價小組成員:楊先懷(組長)、劉沛、朱敏。電腦估價登記表式樣見附件。
9、嚴禁向施工單位索要、攤派電腦,若經舉報查實,取消專項費用的補貼,并處罰金1000元。
10、公司辦公室、招標代理中心根據需要由公司統一購置。
恩施州同欣監理公司
2013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