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建委,林區建設局:
為貫徹落實國家、省關于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,檢查各地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《湖北省“十一五”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目標責任書》中2009年度目標任務執行情況,促進全面完成建筑節能工作年度目標,經研究,定于四季度對全省建筑節能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檢查范圍
檢查范圍包括全省所有市、州、林區與直管市。每個市(州)除檢查市(州)政府所在城市外,另抽查一個縣(市)。被抽查縣(市)由檢查組確定,若市(州)轄有列入第三批國家“禁實”城市名單的縣(市)的,則從這些縣(市)中抽取。
二、檢查內容
各地貫徹落實國家《民用建筑節能條例》和《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》等相關政策法規、技術標準及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情況。檢查內容包括建筑節能政策法規、技術標準、行政監管、宣傳培訓、執行情況、創新措施六個方面。重點檢查2008年10月以來各地新建建筑設計階段與施工階段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情況、墻體材料革新目標完成情況、建筑節能竣工驗收備案情況,以及建筑節能專項資金設立、現場建筑節能信息公示、能效測評與標識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、建筑節能配套能力建設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、第三批國家限時“禁實”縣(市)工作進展等情況,具體內容見《湖北省建筑節能專項監督檢查主要項目評價表》(附件1)、《公共建筑節能設計、審圖檢查表》(附件2)、《居住建筑節能設計、審圖檢查表》(附件3)、《公共建筑節能施工、監理檢查表》(附件4)、《居住建筑節能施工、監理檢查表》(附件5)、《湖北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情況檢查表》(附件6)。
每個市、州抽查6項在建工程(按區域分,市、州所在地4項,被抽查縣(市)2項;按類型分,公建項目2項,居住建筑4項);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抽查4項在建工程(公建項目2項,居住建筑2項);武漢市抽查10項在建工程(按區域分,市管項目5項,區管項目5項;按類型分,公建項目4項,居住建筑6項)。
建筑節能竣工驗收備案檢查范圍為當地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月內驗收備案的民用建筑工程。每個市、州抽查3項工程(按區域分,市、州所在地2項,被抽查縣(市)1項;按類型分,公建項目1項,居住建筑2項);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抽查2項工程(公建項目1項,居住建筑1項);武漢市抽查5項工程(按區域分,市管項目2項,區管項目3項;按類型分,公建項目2項,居住建筑3項)。
三、檢查安排
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。
第一階段為自查階段(2009年10月)。由各地組織對所轄區域進行自查,自查的具體項目和數量自定,其類型既要有公共建筑,也要有居住建筑,同時填寫《湖北省建筑節能專項監督檢查主要項目評價表》(附件1)、《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竣工驗收備案情況統計表》(附件7)、《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統計表》(附件8)、《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統計表》(附件9)和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情況統計表》(附件10)。
第二階段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督檢查階段(2009年11月),武漢市以外分4個組同時開展檢查,各組檢查完后,再分2個組對武漢市進行集中檢查。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四、檢查程序
(一)檢查組到每個市(州、林區、直管市)后,向受檢市、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介紹檢查的有關要求,并安排具體檢查日程。
(二)聽取受檢市(州、林區、直管市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筑節能情況匯報,匯報內容主要包括:本地區建筑節能總體情況、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、下一步擬采取的主要措施。
(三)確定受檢縣(市)和受檢工程。根據受檢市、州及縣(市)提供的《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統計表》,隨機抽取符合檢查要求的項目名單。受檢工程確定后,各地應通知受檢工程的參建各方主體配合做好檢查工作,按《建筑節能在建受檢項目應提交的備檢資料清單》(附件11)提供相關資料,并回答檢查組提出的問題。
(四)檢查組對有關文件、資料、圖紙和工程實體等進行檢查,并填寫相關檢查表格。
(五)每個市(州、林區、直管市)檢查結束后,檢查組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反饋檢查情況,并召開有建設主管部門及受檢項目建設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、檢測等單位相關人員參加的講評會。參加講評會的人員應具有代表性,以便各方人員了解情況,查找問題,改正不足。
五、檢查結果
(一)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自查情況,分別對自查結果進行通報,按照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序,對排名靠前的地方通報表揚,對排名靠后的地方通報批評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也將對全省監督檢查的結果進行通報。
(二)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反強制性標準的建筑工程項目,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,將按照建筑節能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。
(三)本次檢查結果將作為2009年省對市(縣)“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”社會激勵性轉移支付的重要依據,并作為“楚天杯”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創建活動有關指標的年度考核依據。
六、相關要求
(一)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節能監督檢查的重要性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,各負其責,認真做好自查和迎檢工作。請各地按照《湖北省建筑節能專項監督檢查主要項目評價表》(附件1)的內容和自查情況準備好迎檢資料(含自查通報,匯報材料等),連同電子文件在檢查時交檢查組。
(二)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在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工作中,應邀請有關新聞媒體參與,全程跟蹤,充分發揮廣播、電視和報刊等新聞媒體的輿論督導作用,增強全社會的建筑節能意識。
(三)為完成好本次監督檢查工作,請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建委、林區建設局收到本通知后,盡快確定聯絡人,填好《2009年全省建筑節能專項監督檢查各地聯絡人名單回執》(附件12)并于10月10日前傳真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。
聯系人:唐先國
電話:027-68873087 傳真:027-68873088
馬驍(省墻革辦)
電話:027-68873364 傳真:027-68873349
附件:
1、湖北省建筑節能專項監督檢查主要項目評價表.doc
2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、審圖檢查表.doc
3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、審圖檢查表.doc
4、公共建筑節能施工、監理檢查表.doc
5、居住建筑節能施工、監理檢查表.doc
6、湖北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情況檢查表.doc
7、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竣工驗收備案情況統計表.doc
8、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統計表.doc
9、2009年各地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統計表.doc
10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情況統計表.doc
11、建筑節能在建受檢項目應提交的備檢資料清單.doc
12、2009年全省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各地聯絡人名單回執.doc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